1968-2001年李廣淮在時報採訪33年實錄之「愛的故事」

一年社會新聞記者生涯中,在腦海裡僅留下幾則「愛的故事」。

過去的日子裡,有數不清的車禍、兇殺、竊盜、詐欺等醜惡的事,由我之筆公諸於世,我常無奈的一嘆。

我還算幸運,採訪路線只有中山、古亭兩警察分局的小小範圍。像華航、遠航兩次空難,瑞芝煤礦爆炸,烏來安全廊坍方等大規模慘劇,不必我去見識。

工作範圍窄小而輕鬆,但經常受「無稿」的威脅,尤其我們社會組要到翌日凌晨零時卅分下班,黑夜漫漫,如坐針氈。

因此,就得豎起鼻子去「嗅」新聞,我的血型是感情豐富的「A」,對人間冷暖,感觸深刻,結果,並不很難的找出一些愛的故事。

第一個愛,給小孤兒

第一個「愛」的故事,是十歲的小孤兒廖吉昌,他聰明好學,在中山小學二年忠班,始終保持前三名的成績。但,由於他沒有學籍,而苦惱異常。

我跑孤兒院好多次,沒見過面貌清秀的廖吉昌咧嘴笑過,原因是這個小孩是私生子,從小浪蕩江湖,遍嚐苦楚。

直到他八歲時,他被一家孤兒院收留,但,他的戶籍都始終沒有辦妥,他無資格入學,就偷偷進中山小學旁聽。

兩年的旁聽生涯中,同情廖吉昌的老師,准他參加考試並為他核算成績,而校長都三番兩次地要驅逐這名「黑牌」學生。

我決心要幫這個小孩解決問題,我寫了他的故事,翌日見報,竟是很大的頭題地位,真感謝編輯先生了解並協助我的這番「用心」。

第二天,反應如潮湧來,有好多信函表示:要收養廖吉昌為義子,要給他幸福。還有的信函附送金錢和鼓勵。

戶籍問題,獲得解決

第三天,內政部戶政司、省民政廳、台北市社會局、教育局都表示:可以解決廖吉昌的戶籍問題,追認他過去兩年的學業成績。

同時,與廖吉昌有同樣學籍困難的五名孤兒,也都併案解決。

我所期待的,幾乎的都實現了,唯有廖吉昌的尋親夢,卻未圓。

此時,來了一些線索,有自稱廖吉昌生母,也有自稱廖吉昌生父,還有自稱廖吉昌阿姨的女人,親自跑到孤兒院要領孩子。

從未有人向他噓寒問暖的廖吉昌,那時有了親情的困擾,他不知如何應付。

我盼望廖吉昌的故事有個大團圓的結局,我握住那些自稱親人的線索,馬不停蹄地查證,我跑遍臺北近郊,並深入竹東鄉間。

有四天的時間,我放棄了其他新聞的採訪,痴痴地為小孤兒尋親,結果是漫無頭緒,我無法確定誰是廖吉昌真正的親人,反而自己跑瘦了。

我愈納悶,愈決心要解開廖吉昌的親人之「謎」。當時,謝家孝主任提醒我:「不要太感情用事。」陸珍年副主任,也說:「不要鑽牛角尖,否則要累壞你。」這樣我才冷下這顆熾熱的心。

迄今,這是我付出代價最大的新聞,並不很成功,但都包含有我最純最熱的愛心。

第二個愛,給謝英富

第二個愛的故事的主角是:十七歲少女謝英富,她是一個性情刁鑽的太妹,由於行為不檢,被她的母親拒於家門之外,事情鬧到中山警察分局。

業熒兄和我深夜巡邏時,得到了這條新聞線索,這可說是一件小事,但在首仙仙出走死亡之謎未解的新聞高潮不久,這是另一類型的問題少女。

我決定找出謝英富步入歧途的原因,作為其他少女的借鏡,我還要使她的母親相信自己的女兒學好了,並容她回家。

當晚,我誇下海口安慰滿面淚痕的謝英富:「三天之內,我可幫妳解決一切問題。」並囑咐她,不要接受別的記者訪問並拍照。

結果,業熒兄與我剛離開,某報記者立即聞訊趕到,應是也訪問到這條母親拒收女兒的消息。

第二天清早,我爬起來會同警察及臺北市婦女會,為謝英富找容身之處,結果,決定暫送「婦女職業輔導館」,等她父母前去領回。

婦職館原是安置未成年私娼的場所,謝英富進去後難過的直哭,我特地找了許多文藝書刊供她解悶,並保證:只住兩天,就離開。

破碎的家,重新團圓

第三天本報以大篇幅報導謝英富不為母容的問題癥結,我剖析了謝英富家庭,父親因賭博而毀了整個家,妻離子散,家庭沒有溫暖,促使謝英富各處流浪,希望為自己創出美好的生活。但,卻反被歹徒利用為賭場的招待。

我指出:謝英富的母親不肯收容她,謝英富的父親無法撫育她,這個無助的女孩,很可能被社會的罪惡吞噬。

這問題,立刻引起社會的熱烈關懷,有百餘封信到了謝英富手中;有的送錢,有的為她安排工作,有的要和她做朋友。

為了可靠起見,我建議謝英富接納省議會議長謝東閔的好意,進入他的工廠,開始半工半讀的新生活。

接著,我又利用長途電話聯絡正在花蓮落魄的謝英富的父親,請他到臺北和女兒團聚。隨後,我又通知謝英富的母親,她的女兒已痛改前非,步上坦途。

一個月後,謝英富來報館謝我,並請我去看她的新生活,她強調:已破碎的家已經重圓了。

我自問:除了將謝英富的姓名和黑暗的經歷披露後,使許多人知道她過去的污痕之外,這是一個收場完美的新聞。

至少,我報導謝英富的新聞後,在為她全家幸福奔走方面,我盡到了責任。

第三個愛,給小慣竊

十歲小慣竊張福隆,也遭到走投無路的麻煩。他從頭份家中出走,到了台北連續作案,大肆揮霍。

結果,張福隆被臺北建成警察分局捕獲,移送臺北地檢處時,因年齡太小而拒押,警察就將他棄之而去。

過了半天,張福隆又因遊蕩被古亭分局帶局保護,此時,我發現了他的窘境,並知道他的父親已憤怒的拒絕認領,僵持了三天。

我寫了這個兒童問題,美凝兄並指出:拒絕管教自己兒女的父母,將觸犯刑責,有五年以下徒刑之虞。

新聞見報當天下午,張福隆的父親立刻趕到臺北,將犯案累累的兒子,攜回頭份家中。

事隔數月,路途遙遠,我不知道聰明的張福隆是否學乖了?但很惦念著他。

第四個愛,給蘇素娥

第四個愛的故事主角是:十六歲少女蘇素娥,她在某觀光館飯店與洋人幽會時,被中山警察分局查獲,為「女友出租站」一份子。

被裁決拘留七天的蘇素娥,剛從初中畢業,長得很美,她接受警方偵訊時,艷光吸引了許多在場採訪新聞的同業,她以非常刁鑽的話鋒,回覆同業們提出的問題。顯示她的聰明絕頂。她又抓起一枝筆,頑皮地為警察畫速寫,頗為傳神,又顯示她的藝術才華。

我和主辦該案的局員單傑,分局長王欽禹談論此姝時,都搖頭為她惋惜,當時我靈機一動建議:「你們警方何不在蘇素娥拘留期間,對她用很好的感化教育,使她釋出後,能夠決心改邪歸正。」

警方表示有同樣的構想,並決定在當拘留期間,向她做口頭教育,並借若干勵志書籍,要她閱讀。

翌日,「蘇素娥的世界」見報,我沒有寫出她的真實姓名「譚月花」。我指出一個少女墮落風塵的環境因素,並強調警方嘗試「教重於罰」的新作風。

當天下午,沒有發這條新聞的同業,紛紛認為我「小題大作」,「胡打高空」。

同時,我在稿中隱約提到,蘇素娥供中提出某大報分銷處主任商x騙去她的貞操,使她對自己的未來絕望。

結果,該大報又聯絡某報同業出面指我,不顧同業友誼。

邁出黑暗,走向光明

七天後,蘇素娥走出拘留所時,手中有一堆本報讀者鼓勵她上進,並為她介紹職業的信函。

我建議蘇素娥如果要在臺北工作,可接受警方為她安排的某職業,比較可靠,她點頭說:「試試看」。

第二天本報獨家刊出蘇素娥釋出的照片,她打電話給我:報上刊出她的照片,真難為情,她受到被人指指點點的困擾。

蘇素娥要我解釋,刊她照片的理由,真有些理曲,竟一時啞口無言。

我不能告訴她我的新聞立場是:為了滿足本報讀者要一賭她廬山真面目的慾望。

我想了一套說詞:「報上刊妳照片,可使許多色情組織的歹徒,不敢打妳主意,因為你是新聞和警察注意的焦點。」

的確,我也這樣擔心,有些人提醒我:「你將蘇素娥寫得如此有心向上,是否靠得住?如果她再墮入風塵,被警察查獲,你如何交代?」

蘇素娥在臺北工作了兩星期,就隨她母親回到高雄家中。我不知道,我的新聞對她有何種影響?但願她如我所想,正在光明的路上走著。

經歷這四個故事後,放眼望去,人間處處有殘缺,我當記者時,我的筆端和用心,將不斷地付出「愛」,去彌補缺陷,美化人生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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